北京市不动产登记“一窗办理”再优化!
导 读
日前,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》,聚焦“一窗办理”改革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,从简化申报材料、压缩办事时间、精简办理环节等方面又做了进一步优化。
《关于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事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》提出了系列优化措施,具体包含什么内容?将给企业群众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办事带来什么变化?主要有以下方面。
01
简化办事材料,减少重复提交
以往企业群众买卖、赠与房屋通过“一窗办理”方式办理网签、缴税及登记时,共性的复印材料如身份证明、转让合同等需要提供多份,由各联办部门分别存档。
经过改革推行以来联办工作的磨合,各部门优化了工作衔接,现在这种重复提交材料的情况将发生改变。按照新规定,各联办部门在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时只需共同收取一套申请材料,并且无需企业群众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复印件。
02
创新工作方法,压缩办理时间
税务部门结合实际,调整企业买卖存量房土地增值税审核模式,创新方式方法,压缩办理时限。改革后,企业买卖存量房通过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的,办结缴税和登记的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。具体做法如下:
一是优化土地增值税办税环节设置。对具备办理条件的,即时受理,当日办结;不具备办理条件的,在留存相关涉税资料后,可为买受人当日办理契税申报。
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评估扣除审核管理措施。针对评估报告审核专业性强、风险大、耗时长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土地增值税存量房交易评估审核标准,试行审核模板,将一份评估报告的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-3天大幅压缩至1小时以内,在提高税务机关审核工作能力水平的同时,切实提升审核效率,减轻企业办税成本。
该《通知》还特别强调不动产登记领域各服务事项办理中,各部门不得向当事人增设律师调查环节。
03
加强政策解读,推动措施落地
这些优化措施着重对“一窗办理”的服务流程进行了优化,提高了线下物理窗口的服务效能,并聚焦企业的服务需求,压缩了买卖房屋办理时限,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服务体验。
下一步,各改革部门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,抓紧抓好优化措施的落地工作。
本内容由不动产登记处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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